本故事取材于真实事件,如有雷同,不是巧合。
故事是一位福建的朋友讲给我的。他给我讲的方式是商标无效裁定书、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个体户营业执照、商标注册代理委托合同、天猫投诉书以及若干商标使用证据等。但这么讲故事读起来有点费劲,我就略做演绎,以方便各位在三分钟之内读完。
既然已经演绎,那就有了作者的编撰,各位不用死追着对号入座,见仁见义见鬼见魔,各随己心。
主角就叫惨先生吧,这个故事也从他的角度讲的。七年前,惨先生决定创业。他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因为不懂知识产权,就委托了胡一商标代理公司为他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六年前,他顺利拿到了商标注册证,商品也在天猫商城上架,生意越做越大。
两年前,有一个湖二对他的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理由是注册商标时,他提交了伪造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因为地址发生变动,惨先生没有收到商标局无效案件的答辩通知。
一年前,惨先生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了,但他还是没有收到商标局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标局的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基本上是这么写的:
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采取了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的申请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等行为。本案中,根据经审理查明2、3及申请人(湖二)提交的证据1、2可知,本案被申请人(惨先生)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向商标局提交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复印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相比较,除经营者姓名处显示不一致外,其注册号、发证机关、日期、字号名称、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服务等内容均一致,且被申请人(惨先生)亦未进行答辩。故,可以证明被申请人(惨先生)申请争议商标时所提交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系伪造,争议商标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之情形。对该争议商标的注册宣告无效。
半年前,惨先生收到糊三的律师侵权函和天猫投诉书,称他的产品使用的品牌侵犯了糊三的注册商标权。这时,惨先生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注册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而且糊三的相同商标已注册。他赶紧向法律人士求助,得到的回答是他的注册商标已经无可补救,建议重新申请。
惨先生怎么回想,都记得自己当年提交的真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怎么就变成了伪造的呢?就去找胡一公司追问,可胡一公司已经注销了,人去楼空。他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当年他给胡一公司的是真的个体工商经营执照。
他只好又提出一件商标注册申请,但是被商标局驳回了,驳回理由是和糊三的在先商标近似。而天猫商城也要求他下架“侵权”产品。
此时,糊三提出了解决方案,可以转让糊三的注册商标,只要惨先生出足够高的价格。
惨先生这才意识到这胡一、湖二、糊三可能都是一伙人,不然的话,为什么湖二偏偏不仅知道还能提出证据证明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是假的,而糊三又偏偏注册和自己一样的商标?
不过,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惨先生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一切。所以,这只是个一面之词的故事,其真实性有待考察。所以我也就不能像之前一样客观地写普法文章,只能讲个“故事新编”。
我好想给这个故事编一个能够反转到不惨的结局。可我的想象力太弱了,实在不知怎么编下去。急忙讲出这个故事的目的,是希望以后能少几个惨先生。
或许诸位看官可让这个故事更精彩地发展下去。查看一下商标局官网的商标评审文书,就会发现有多少注册商标因为提交伪造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的理由被宣告无效。再上网查一下,又会发现这些商标使用情况。
然后大概就能对故事的结局有所推断了,比如,惨先生买没买糊三的商标?律师用什么新招维护惨先生的利益?
等着各位给这个故事继续演绎。
来源:张月梅的商标文(ID:ZYMDS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