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次看到这则通知,就借着它说一下商标公告的事吧。
商标公告,就是公开告知公众一件商标的基本信息和当前状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上发布的商标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事宜的公开行政通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也就是说,不公开这些信息是违法的,公开是必须的。当然这些必须做的公告,是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的一个环节,是不单独收费的。
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公告一栏中,一共有54种公告种类,包括了商标初步审定、注册、续展、变更、转让、撤销、注销、异议、评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送达等信息。
因为公告是一个法定程序,所以也有着法定的意义,比如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
商标公告也有利于公众了解在先商标权利情况(初步审定、有效注册、被无效宣告还是撤销等等),从而判断自己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商标存在权利冲突,或者他人商标的注册是否侵害了自己的在先权利。
这些公告早些时候是纸质的,一本本两寸厚的书,公开发行。十年前我做审查员时,每个月还都抽一天时间来打包公告的邮寄包裹。现在是电子公告了,查阅非常方便。我相信,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后只会越来越方便。
总之,中国商标网上的商标公告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能随随便便刊登,也不能随随便便不刊登。严肃的事一般很重要,但也容易曲高和寡,这些公告有多少人看到了,我还真判断不出。
做不出判断的还有开头的那页通知,因为我没读过《中国商报》,其实很久以来,我什么报也没认真读过。引起我兴趣的是商标公告这件事,当然,人家的叫法是“新注册商标集中统一公示展示专栏”。主要是我实在被多次问到:这个公示展示有什么用?所以,决定公开做个正式的回答:
实话说,我真不知道有什么用。
登报这件事,尤其是花钱登报,产生什么作用就靠合作双方的判断了。你情我愿的事,他人实在不好做出什么评论。反正钱都是自己的,怎么花应该心里有数,如果没有,就多问问,嘴不仅是用来吃饭的。何况现在询问,连嘴也不用张,网络应有尽有。
不过呢,关于商标公告,还有做得更“到位”的人,直接把电子公告打印出来,寄给商标申请人。
只是,快递选择的是到付的方式,收到这份公告通知的人需要出钱。钱好像也不多,不值得付钱后又后悔的人去费事追索。当然,如果商标申请人自己直接从中国商标网上打印公告的话,快递费还是可以省下的。
我也是离开商标大楼后,才慢慢知道原来有这么多自愿帮助商标局做事的“热心人”,帮助的方式也很有创新性。我把这份通知和这个快递的照片发给还是审查员的朋友看,她很感慨了一下:“还有这事!”
天下之大,什么事都有。
但有一件事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那就是钱总是要花的,关键是花在值得花的地方。
来源:张月梅的商标文
延伸阅读:由“花钱登报进行商标公告”引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