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如何转让商标?
2020.12.25 11:27:0213914人已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一般注销程序适用


现对公司适用一般注销程序已完成注销的,应提交哪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有权利继受该商标权。进行如下归纳。

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证明公司经一般注销程序,已完成注销。

二、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三、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


四、全体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一)登记机关出具的投人名单

(二)各个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若投人为个人,提交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投人为公司,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若清算报告中无明确商标处分的内容,根据情况提供以下对应资料:

(一)清算过程中处分过商标权

提供能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相应文件,如当事人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签订的合同等证据材料。

(二)清算过程中未处分过商标权

1.证明商标权属于清算遗漏资产的证明

该证明需清算组成员及全体投人签字盖章,内容应能证明在清算过程中未处分过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确属清算遗漏资产,并愿意为此保证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格式:XXX公司全体投人及清算组成员保证在本公司清算期间未曾处理过第XXX号、第XXX号……商标,现XXX公司全体投人同意将以上所有商标转让给XXX(受让方的名称)。我们愿意对所陈述内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全体投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转让文件
可参照使用我中心提供的《同意转让证明》 
注:若投人、受让人为公司,应在《同意转让证明》中对应的章戳处,加盖该公司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六、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

(一)若受让人为公司,需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若受让人为自然人,需提交:
1.本人签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必须是受让人。

2.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简易注销程序适用


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于2016年底发布的《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税务总局于2018年底下发的《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各地正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大力促进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的广泛适用。


简易注销程序与一般注销程序存在较大区别,不存在清算组备案等环节,因此公司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完成注销的,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相应调整。常规情况需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一、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

证明公司经简易注销程序,已完成注销。

二、登记机关存档的全体投人承诺书

因公司办理简易注销时不要求提供清算报告等文件,有权处分商标的是全体投人,所以在办理商标移转时所提供的关于清算组的文件、清算报告等以全体投人承诺书取代。

三、全体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一)登记机关出具的投人名单

(二)各个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若投人为个人,提交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投人为公司,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根据清算过程中是否处理过商标,提供以下对应资料:

(一)清算过程中处分过商标权


提供能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相应文件,如当事人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签订的合同等证据材料。

(二)清算过程中未处分过商标权

1. 证明商标权属于清算遗漏资产的证明

该证明需全体投人签字盖章,内容应能证明在清算过程中未处分过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确属清算遗漏资产,并愿意为此保证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XXX公司全体投人保证在本公司清算期间未曾处理过第XXX号、第XXX号……商标,现同意将以上所有商标转让给XXX(受让方的名称)。XXX公司全体投人愿意对所陈述内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全体投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转让文件
可参照使用我中心提供的《同意转让证明》
注:若投人、受让人为公司,应在《同意转让证明》中对应的章戳处,加盖该公司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一)若受让人为公司,需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若受让人为自然人,需提交:
1.本人签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必须是受让人。
2.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若无法提供纸质原件,可提供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2M。



因公司实际注销情况千差万别,在商标移转业务的实际审查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需要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进行补正。申请人应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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