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版 | 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少年?
2019.06.28 10:44:1320055人已看


微信图片_20190621144244.jpg

让更多人了解版权,受益于版权服务



小版:什么是著作权的保护期? 


答主: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保护期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

著作权的保护期,包括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及财产权的保护期。作者的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他应当由作者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改编权、翻译权等即作者的财产权。


小版: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一样吗?


答主:著作权的保护期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作者的人身权的保护期与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均是有时间限制的,如德国;另一种是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亡后,作者的人身权可由其继承人加以行使;而财产权的保护期却是受时间限制的,如法国。


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保护期方面的规定与后者类似,《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而作者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都有时间的限制。


小版:在我国,作品的发表权及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少年?


答主: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8条对作品的保护期做出了规定。


就一般作品来说,作者的属性不同保护期也不相同。

1、作者是自然人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保护期为最后死亡的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的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此外,电影作品及作者“身份不明”的特殊作品的保护期如下:

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2、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一般作品界定。


小版: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作品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答主:各个国家的规定都有所不同,比如:《伯尔尼公约》欧盟成员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现在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70年;英国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70年,对隐名或者匿名作品的保护期为70年,自该作品首次公诸于众之日起算;美国版权法规定的一般作品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亡后70年。其中若作品为匿名作品、假名作品或雇佣作品,其保护期为作品出版之后的95年或作品完成之后的120年,二者取其长者;加拿大对于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与我国著作权法比较接近,著作权保护期一般为作者的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但匿名和隐名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诸于众之日起50年或作品完成之日起75年,以先行到期的计数。


小版:其他国家公民的作品,在我国可以享有的保护期是否长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


答主:我国主要依据《伯尔尼公约》向外国著作权人提供保护。在作品可以依据《伯尔尼公约》受到成员国保护的前提下,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8条规定:“保护期由要求给予保护的国家的法律加以规定,但除非该国立法另有规定,否则保护期不超过作品起源国规定的保护期”。因此,在其他国家公民的作品起源国为中国的情形下,作品保护期不超过中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即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在作品起源国为欧盟及英、美国家的情形下,依据《伯尔尼公约》的相关规定,其在中国的保护期由中国法律确定,仍然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例如,美国公民的作品起源国为美国或者英国,其作品在起源国美国或英国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70年,但该作品在中国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

    

小版:我国公民的作品,在欧盟及英美等国家可以享有公民有生之年加死亡后70年的保护期吗?


答主:我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在欧盟及英、美等国,我国公民的作品依据公约的规定受到保护。但是,我国公民的作品,在上述国家并不当然的享有欧盟及英美等国法律规定的公民有生之年加死亡后70年的保护期。根据《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我国公民的作品起源国是欧盟及英、美等国家,该作品在上述国家的保护,完全由上述国家的法律规定,因此该作品在欧盟及英、美等国家的保护期为该中国公民有生之年加死亡后70年;但是,若我国公民的作品起源国是中国,作品在欧盟及英、美等国家的保护期仍然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





推荐服务:法律服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在版权相关领域聚集了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法律人才,积攒了多年版权保护方面工作的服务经验,立足传统版权保护的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背景下的法律服务新模式。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❶  接受出版、影视、传媒、软件、科技、互联网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托,提供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包括设计整体版权保护方案和策略,提供包括政策法规、版权法律分析在内的多方位咨询服务,解答日常工作中包括版权授权、版权管理、版权合同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

❷ 接受公司、单位的委托,对于涉及版权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进行作品比对及法律适用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❸ 针对互联网海量传播视频、音频、文字、游戏等各种作品类型进行监测,根据委托人的授权,向涉嫌侵权的网站发送删除通知函,追踪网站删除侵权链接的情况,确保盗版内容及时、彻底删除。



联系方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 

刘老师:

电话:010-68003887-5127  

邮箱:liuyalin@ccopyright.com

雍老师:

电话:010-68003887-5129  

邮箱:yongtingting@ccopyright.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3层




本期答主

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法律部

赵英哲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中心



相关阅读:答疑版 | 改编文学作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声明:本平台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邮箱:6710265@qq.com
©版权所有(a5.cn)  备案号码:苏B2-20110049-15
徐州八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